知识编号: | 23202 | 问题版本: | 用友T6-企业管理软件V3.3 | 问题模块: | 销售管理 | 所属行业: | 通用 | 解决方案: | 临时解决方案 | 关 键 字: | 交税问题 | 适用产品: | T6系列 | 补 丁 号: | | 更新日期: | 2009-9-21 10:41:11 | 点击数: | 388 | 标题: | 软件开发涉及的交税问题 | 问题现象: |
公司是生产销售设备及软件的一般纳税人,同时也有为客户开发软件的业务,对所销售自己生产的设备及软件,应交增值税,对为客户开发的软件,是连同技术即源代码等一并交付,公司并不再销售给其它客户的行为,是否应交纳营业税?
| 原因分析: |
根据税法相关规定处理
| 问题答案: | 对公司为客户开发的计算机软件销售给客户,如果该计算机软件经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,并取得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》的,征收营业税,否则征增值税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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