功能说明 在【附表二】中指定经营性应收项目时,例如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,同样指定为附表项目中的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】,系统会直接以负数表示。 注意 附表项目中的【存货的减少】、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】等项目的填列方式与此类似。
收藏
0 条回帖
需要登陆后才可进行回复 登录

返回顶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