知识编号: | 19215 | 问题版本: | 用友通标准版10.3 | 问题模块: | 核算管理 | 所属行业: | 通用 | 解决方案: | 临时解决方案 | 关 键 字: | 9 | 适用产品: | T3系列 | 补 丁 号: | | 更新日期: | 2008-7-3 8:53:02 | 点击数: | 1187 | 标题: | 核算合并制单 | 问题现象: | 核算客户往来制单生成凭证时,应收帐款科目不会按客户自动合计为一个科目。 | 原因分析: | 需要进行相应设置 | 问题答案: | 按照下面的进行设置即可:首先选择总账会计科目,双击“应收账款”,将其受控系统修改为应收,然后在“核算业务范围设置”中的“供应商、客户往来”中的“客户往来”中的“受控科目制单方式”选择为“明细到客户”,然后在“核算”——“科目设置”——“客户往来科目”中选择“控制科目设置”,将客户对应右边的应收科目中选择应收账款。最后在核算——客户往来制单中全部选择上,然后制单,就会按客户自动合计为一个科目。 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