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pder 发表于 2013-1-8 23:13:13

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在附表中如何指定

功能说明 在【附表二】中指定经营性应收项目时,例如应收账款等科目的借方发生额,同样指定为附表项目中的【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】,系统会直接以负数表示。 注意 附表项目中的【存货的减少】、【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】等项目的填列方式与此类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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